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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部分其意是指构造上能够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且可独立使用的作为区分所有权之标的的建筑物部分,是以通过登记予以公示并表现出法律上的独立性。露台指所购住宅所连接的平台地面,属公共区域,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只能从该户住宅进入的露台,业主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我的房子带露台符合只有我能进去的条件,露台房开加价1 0万入房款打包卖给我的,本来可以悬挂在外墙的管道,偏偏煤气公司工作人员未经过我同意非法进入我家锯了我的露台栏杆在露台上安装中压管道,像我腿粗的天然气管接入隔壁小区,离我房间只有1.5米,那个栏杆锯后距离太寛现在都怕小孩掉下去,请问改公司行为是否构成侵占他人财产
2024-11-09 01:32 ask202……(广西-柳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1-09 10:21
可以直接按照侵权来处理纠纷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4-11-09 11:06
构成侵占他人财产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1-09 12:43
可以起诉解决的
4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4-11-09 12:50
根据《物权法》,露台属于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享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煤气公司未经同意擅自进入并损坏露台栏杆,可能构成对您使用权的侵害。若造成安全隐患,您可要求煤气公司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同时,建议向相关部门投诉煤气公司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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