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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要建垃圾分类站,物业要求业主去物业签字,过半数不同意就不建。而
我们小区要建垃圾分类站,物业要求业主去物业签字,过半数不同意就不建。而 我们小区要建垃圾分类站,物业要求业主去物业签字,过半数不同意就不建。而且一个十几栋的小区要建四个。请问这合法合规吗?不合规合法在哪几条?谢谢
2024-11-07 07:21 ask2411071mS(四川-自贡)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11-07 07:41
你好!要让对方提供依据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1-07 08:15
需要起诉解决的
3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4-11-07 08:28
对方的手续是否合法
4 刘永超律师  电话:17622816290  2024-11-07 08:55
可以查看对方的审批手续,可以不签字,找业主委员会跟物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01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1-07 09:03
物业要求业主签字的做法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管理,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应经过业主大会表决。若超过半数业主不同意,物业无权单方面决定建设。此外,建设数量应合理,符合小区实际需求,避免资源浪费。建议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进行沟通,维护自身权益。
6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11-07 09:03
可以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
7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4-11-07 14:30
要让对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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