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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他人车辆临时停靠路边,未下车,(非机动车道)未妨碍交通
我驾驶他人车辆临时停靠路边,未下车,(非机动车道)未妨碍交通 我驾驶他人车辆临时停靠路边,未下车,(非机动车道)未妨碍交通,被后方面包车车辆追尾,面包车追尾我方车辆前撞到了电动车,发生了人伤,经协调认定我方车辆使电动车偏离轨道,我方次责,面包车全责,电动车无责,后续就一直由保险公司对接处理,事故大半年之久后现在收到了法院传票,但传票是给到车辆所有人的,并未给到实际驾驶人
我的问题是
第一被告是否有误,因为交警处理时是登记的我的实名信息
第二因为想着保险可以全赔,但认定责任后,保险回复无法理赔保外的费用,说是保险外险种未购买,我们觉得作为购买者保险方有义务提醒
第三是否可推翻原认定书,现主张电动车在此事故中有一定责任,
主张其未观察路况致使发生被撞
2024-08-10 14:51 wei240810hN6(江苏-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8-10 14:56
可以报警定责的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4-08-10 15:33
第一,法院传票发给车辆所有人是常见做法,但您作为实际驾驶人也可能需要参与诉讼。建议您向法院说明情况,要求追加您为被告。第二,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应告知保单范围,若未提醒,您可主张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未覆盖的费用。第三,推翻原认定书需提供新证据,证明电动车存在过失。可通过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方式支持您的主张。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并向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3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24-08-10 16:27
理论上可以推翻原责任认定书,在实践中一般很难。保外费用,可以主张由保险公司承担。一般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建议你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8-10 17:23
可以直接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5 马恩杰律师  电话:15250058331  2024-08-10 18:59
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18万范围之内,医疗费2万范围之内全部承担
6 陈玉江律师  电话:13625158616  2024-08-11 10:06
第一,可以起诉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第二,那要看看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提示和说明的义务;
第三,认定书难以推翻
7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08-11 17:46
尽快报警处理
8 陈晓云律师  2024-08-12 08:58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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