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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副局长在未去现场实地调查也未出示任何证据,就凭对方拿出一张1962年的自留地使用执照
农业局副局长在未去现场实地调查也未出示任何证据,就凭对方拿出一张1962年的自留地使用执照 农业局副局长在未去现场实地调查也未出示任何证据,就凭对方拿出一张1962年的自留地使用执照,就以土地有争议为由,强行没收了2018年确权给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途又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们证书上的所有山地全部登记在了对方的名下,被我们发现后,又把我们的证书全部注销了,三个流程中,每个程序该领导都没有给我们任何理由依据和书面通知,三四年了未给我们做出公平公正处理,使我们的生活、生产、维权造成了严重损失,请问该领导的行为是否已严重违法,我们该怎样维权呢?
2024-08-06 08:01 20240429vVgF(云南-昆明)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8-06 09:00
需要核实解决的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24-08-06 09:01
委托律师面谈具体方案,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8-06 09:26
可以直接按照来维权的
4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4-08-06 11:16
你好,该副局长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行政程序法和土地管理法,未进行实地调查和未提供书面通知,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职权。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向上级农业局或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恢复权利并赔偿损失。如无果,可考虑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5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08-06 13:44
起诉处理
6 陈晓云律师  2024-08-06 09:00
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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