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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真摄影馆更换老板后拒绝履行之前签订的合同内容
写真摄影馆更换老板后拒绝履行之前签订的合同内容 于2023年6月3日在张家港市杨舍镇百桥路韩爱慕摄影馆选片时,对方销售推出1000块钱,我和朋友二人每人3套服装妆造+底片全送的套餐相当于一人500元人民币可以拍摄3套写真一套外景两套内景(时效性是不限的),有签署相关合同和单据,现时过一年,原销售离职,将新的负责人联系方式给我们,告知我们店铺于2023年9月就已转让,更换了老板,现在不能给我们兑现当时签订的套餐服务,我们要求退款也被告知不行,只能按照他们的要求接受现在的喜餐服务甚至需要加付相关费用。现在店铺内的套餐远远高于我们原先付的套餐费用,请问是否应该有责任将我们原先的995元退还给我们或者按原先的套餐给我们拍摄。
2024-07-10 10:26 Manage……(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07-10 10:39
可以协商解决, 联系我, 帮你处理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7-10 12:31
这是可以提出的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07-10 14:00
协商协商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7-11 09:33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5 陈晓云律师  2024-07-23 08:36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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