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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工伤
意外工伤 我是湖北阳新的。我是开玻璃店的,我想向您咨询下,在前几天帮我店做事的一个人,他在外面做事不小心把手给割了把左手的筋给割断了,那天做事的那块玻璃很小,只有40cm*80cm大的玻璃,想我们一般搞玻璃的像这样的小玻璃根本不可能割那么严重。现在已经诊了五六千了,其中他出了一千多,我出了五千,现在他找我说要我付全部责任,还要我出精神损失费。请问下像这样的情况我该付多少的责任。
2010-08-01 13:16 lxw123……(湖北-黄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1 14:33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第四条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3、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110网律师  2010-08-01 15:14
你们属于雇佣关系 不属于工伤 
3 110网律师  2010-08-01 19:17
如果你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构成合法劳动关系,属于工伤,你应当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4 110网律师  2010-08-01 22:55
医疗费用肯定是要承担。
5 110网律师  2010-08-0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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