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修厂没有按定损报告的明细表来维修车辆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事故发生于2010年8月份的,事故认定对方全责的。事隔2年几了,当时维修厂声称受害者给了维修费车才能拿回,但事故中对方全责的,受害方无理由先付维修费的,直到受害方通过法律的方式追回赔偿款,而维修费是维修厂提供发票与资料给受害方一并追回,但到受害方收到赔偿款后,打算到维修厂拿回车辆时,竟然才明白到车根本就没有按定损的报告明细表来维修受害者的车辆,还有的是维修厂扣压受害者车期间根本都没有将受害人的车辆维护保管,车内好凌乱,又放了大瓷板砖等垃圾,当时维修厂老板声称就是这样维修了。作为受害者面对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做,可以在维修厂报警吗?还是怎样的呢?
2013-05-23 15:46 wlyxin……(广东-佛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5-23 15:54
可以到法院起诉 建议还是先协商
2 梁森律师 2013-05-23 15:49
直接到法院起诉了
3 徐志远律师 2013-05-23 15:55
可以起诉修理厂。
4 陈健辉律师 2013-05-23 16:38
可以起诉修理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