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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现住院半月有余,之前在工地一包工等人下从事劳动,造成骨折后
我父亲现住院半月有余,之前在工地一包工等人下从事劳动,造成骨折后 我父亲现住院半月有余,之前在工地一包工等人下从事劳动,造成骨折后,目前在县级医院就诊,但发现县级医院医疗条件有限后,向工地包工等人要求前往成都市就医,但工地包工等人互相推诿扯皮,不支付前往成都市就医等费用,且工地包工头未购买基本保险,这种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要求或规定,现在我想带父亲去做工伤鉴定、评残,和要求工地包工等人赔偿、以及工地安全设备(设施)不足等问题,这几种情况分别如何解决?因后续可能涉及打官司等问题、望律师回复。
2024-05-23 09:38 ask202……(四川)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4-05-23 09:39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可直接来电咨询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4-05-23 09:39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的啊,不要紧张自乱阵脚也不可麻痹大意轻举妄动。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05-23 09:43
向劳动部门投诉
4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4-05-23 09:49
可以投诉,自己垫付后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05-23 10:05
可以依法维权的
6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4-05-23 11:09
您好,医疗费用自己先垫付。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7 周文才律师  电话:17311267318  2024-05-23 11:44
走工伤路径是最佳的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5-23 17:53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的
9 胡冰律师  2024-05-23 10:44
你好,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依据该司法解释规定,针对你父亲伤情,首先要先进行积极治疗,同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发包人、分包人及雇主承担人身损害连带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建议供你参考。
10 魏伟律师  2024-05-23 17:19
收集证据及时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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