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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名下有一采矿权(无其它的经营项目),B公司出资收购A公司。为规避
A公司名下有一采矿权(无其它的经营项目),B公司出资收购A公司。为规避 A公司名下有一采矿权(无其它的经营项目),B公司出资收购A公司。为规避相税费,A公司的原法人了和股东100%退出A公司,B公司的人员100%的进入A公司。且未向国土部门报批。求教,该交易是否合法?是否构成非法转让?谢谢!
2024-04-02 17:43 ask240402fP(吉林-长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04-02 17:59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4-02 19:31
需要处理的
3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04-02 19:46
可以协商解决 依法维权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4-04 10:13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5 杨文煌律师  2024-04-02 17:45
具体需要看相关权利资质下是否能变更所有人
6 陈晓云律师  2024-04-02 20:23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7 赵国凤律师  2024-04-03 09:14
不能规避税费而违法操作,因为公司的收购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寸步难行。公司的一切变更必须办理登记、审批。既然做企业一定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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