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房屋买卖,能否适用下面的法律规定,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我个人认为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交易转让也应当遵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毕竟2000年时没有关于农村房屋转让的规定啊?请问各位律师,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2024-02-02 08:37 413155……(辽宁-葫芦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02-02 10:04
你好!具体案情是什么?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02-02 10:06
可以协商解决,达成协议, 依据协议履行, 联系我, 详细解答,教你怎么做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2-02 10:56
看当地政策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2-03 17:10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5 朱君秀律师 2024-02-07 09:17
答:适用范围是: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不能扩大解释。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不能扩大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