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到期的相关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10年7月签到秦皇岛某公司,三年合同,印象中合同里并未提到违约金事宜,但是今年5月份公司新出台了一个员工离职管理办法,里面明确提出了离职时要缴纳违约金、风险抵押金、招收录用费、劳保折旧费等费用,数额较大。合同于今年6月30日到期,看到这个管理办法打算不再续签,请问这些费用是否合法?合同到期后,离职时是否需要缴纳这些费用?合同到期离职是否需要递交辞职申请?
办法里面说明未缴纳相关费用就不启动离职程序,档案和关系等会被扣押,该如何处理?
合同到期离职,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谢谢!
办法里面说明未缴纳相关费用就不启动离职程序,档案和关系等会被扣押,该如何处理?
合同到期离职,是否可以领失业金?
谢谢!
2013-05-22 12:44 ant000(河北-唐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5月22日 16时46分
不合法,公司的管理制度必须经过职工大会通过并公示才具有效力,如果你按照正常程序离职,公司扣留你的档案或关系,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直至提前劳动仲裁;如果你没有工作,可以到劳动部门报备失业,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