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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实习期提前三天告知离职,第四天前去办理离职不予办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实习期提前三天告知离职,第四天前去办理离职不予办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实习期提前三天告知离职,第四天前去办理离职不予办理,后询问工资事宜,告知未办理离职手续,故去办理离职手续,被告知属于旷离,一天要扣200扣三天,且入职前告知实习期底薪3000,但是现在工资按照合肥最低工资计算,得出我十三天应得工资为207.49,当时签订离职协议时告知我这个计算工资的方法是符合劳动法的,然后签订了离职协议。当时告知28号发207.49现在又说1月28号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这个工资算法是合理的吗,如果不合理已经签订了离职协议该怎么办呢?
2024-01-10 12:11 ask2401102z3(河南-驻马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4-01-10 12:16
你好,如果有纠纷议合法维权。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联系我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4-01-10 13:10
您好,可以投诉
3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4-01-10 14:38
这个工资算法是合理的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01-10 15:1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1-10 15:19
看具体案情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1-11 15:39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7 陈晓云律师  2024-01-10 14:0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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