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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等答案,急急急~~~ 我舅舅是向一家养狗场的主人借了房子养狗,合同是一年的,生效日期是从2010年7月1日开始。现在因为舅舅突然生了胃癌,在医院开刀,狗不想养了,所以我想解除合同,狗场里的狗我们也会请民警协助我们处理掉。合同并没有具体写出来违约的赔偿,只写了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就赔偿违约金--元。合同是7月1号开始生效的,如果我们现在想终止合同的话,能拿回原来的钱吗?
2010-07-31 20:05 jimmy1……(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08-01 18:53
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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