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连桥的妈妈发生性关系怎么办 我和我连桥的妈妈发生性关系怎么办
2023-12-05 15:09 ask202……(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3-12-05 15:52
是否自愿,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3-12-05 16:31
尽快报警处理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3-12-05 17:05
你好,要看过错情况才能判定的。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12-05 17:56
建议谨慎
5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3-12-05 22:07
是否自愿?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12-06 14:24
这是不道德的行为
7 魏伟律师 2023-12-05 15:23
要看是否自愿
8 张吉祥律师 2023-12-05 15:33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双方若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以暴力或其他胁迫方法发生性关系,则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双方若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以暴力或其他胁迫方法发生性关系,则不属于刑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9 陈铠楷律师 2023-12-05 15:56
看双方年龄,是否自愿
10 陈晓云律师 2023-12-06 14:27
非自愿的话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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