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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无效纠纷(涉及公产房)
协议无效纠纷(涉及公产房) 律师您好:有处企业产公产房,是父亲的,父亲过世后,由母亲继续承租,母亲过世后,未指定承租人。母亲有三个女儿是原告。被告是二女婿,他想要占这处房,在其岳母去世后,威逼二女儿起草协议,意思是这套公产房二女儿,二女婿所有,给三女儿10万元。这份协议只有一份,在二女婿手里保存;但三女儿的名字和手印是冒签的(是二女婿威逼二女儿冒签),更未给付三女儿所述款项,三女儿根本不知道协议的事!此后,二女儿和二女婿(被告)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他在离婚时在这套房子暂住,而后不走了!在二女儿和二女婿分居期间,三个女儿经产权单位同意,指定承租人为大女儿并公正过户,有公证书,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盖章的产权单位证明。被告二女婿和二女儿在离婚案中,其以此协议要求认定是共同财产,但法院未认可,让另行解决!离婚案后,大女儿曾以公证书,租赁合同要求二女婿(被告)腾房,并返还原物,但法院一审,二审都认为是承租权问题,不属于民事审理范围,驳回起诉,判后电话答疑说,让先起诉证明这份私自签订的协议无效,毕竟协议在先!而后,三个女儿做为原告,二女婿作为被告,起诉协议(合同)无效,但法院仍然按照承租权审理,不在民事审理范围,驳回起诉!
有三个问题请教律师:1.起诉协议无效是民事行为,跟承租权没有任何关系,法院驳回起诉有道理吗?
2.承租权是物权人和租赁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且公产房不是个人产权,无处分权,根本不会产生承租权争议,二女婿不是直系亲属,其无权利签订协议,处分他人财产,且之后已经公证,新的租赁合同,产权单位证明,证实产权人认可承租人是大女儿,那法院还是认为承租权纠纷有道理吗?下一步利用哪些法律维护权益或指点一下再审的方向?

3.该案一审时,未质证(包括公证书,租赁合同,产权单位证明等证据),在二审时在交了上诉费,但未收到受理通知书,再不知道合议庭组成及法官是谁,也未询问当事人及让提交新证据情况下,二审法院直接下达维持一审裁定,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违反法律程序?根据哪条法律能维护权益?
2023-11-17 16:36 wwek19……(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11-17 16:55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3-11-17 17:38
可以起诉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11-18 17:27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4 魏伟律师  2023-11-17 17:03
有意委托可以带上材料到所面谈
5 曹先坤律师  2023-11-17 17:07
起诉解决
6 孙金刚律师  2023-11-17 17:19
你的问题较为复杂,建议你带齐所有资料预约面谈。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帮助你解决这个问题。
7 赵明律师  2023-11-17 17:22
可以起诉解决的
8 陈晓云律师  2023-11-18 18:43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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