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经济仲裁法律咨询
信用卡贷款担保
信用卡贷款担保 想咨询下
2014年3月给朋友做了信用卡担保,16年9月逾期未还。
想咨询下,合约中有一条是“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这时间是指14年3月开始计算,还是从逾期上一个月开始计算的?
2023-11-05 21:38 caoyua……(河南-洛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3-11-05 21:40
你好,类似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请将相关资料发给律师审查后再做应对。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11-05 21:42
看主合同
3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3-11-05 21:56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4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3-11-05 22:00
你好,这个也是过期了哦。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11-06 18:50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6 曹先坤律师  2023-11-05 22:02
应该在还债之日起计算
7 陈晓云律师  2023-11-06 10:47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再向借款人追偿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