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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夫妻甲乙,于2020年7月登记结婚,2020年9月由甲的父母出资165万元在成都市买得房屋一套
某夫妻甲乙,于2020年7月登记结婚,2020年9月由甲的父母出资165万元在成都市买得房屋一套 某夫妻甲乙,于2020年7月登记结婚,2020年9月由甲的父母出资165万元在成都市买得房屋一套,在办理房产权证时,甲问产权证上登记谁的名字好,其父说:“你自己决定”。甲写上了自己个人名。2022年9月甲乙闹离婚,该房屋已增值,市值估价285万元。 问:(1)关于房屋法院会判给谁,为什么? (2)285万——属于甲个人?该夫妻俩?为什么?
2023-10-28 18:17 ask202……(宁夏-银川)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3-10-28 18:24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10-28 19:53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10-28 20:15
需要解决的
4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3-10-29 11:09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的啊。
5 马清义律师  电话:13619583895  2023-11-06 17:0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6 魏伟律师  2023-10-28 18:46
全款购买属甲个人财产
7 陈晓云律师  2023-10-28 21:26
均分共同财产(房产),均担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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