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这样的分配方案合不合理,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是海口某村土生土长的村民,曾是农村户口,1993年读大学时把户口迁到学校,大学毕业几年后,户口又迁回本村,但是入户的是非农业户口,后来结婚生子也是入到我的非农业户口上。现在村里要分配土地征用款,村委会却以是非农业户口,只分给我们80%份额。还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可再多分一份,我也是独生子女,也有独生子女证,却以非农业户口不享受多分一份的优惠,村委会这样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怎么维权??
2013-05-21 00:34 wqr721……(海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21 07:46
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2 110网律师 2013-05-21 07:37
可以请律师帮你处理。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21 08:19
你好,大中专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要求享受与原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收益分配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毕业后回到原籍生产生活的,应享有收益分配权;毕业后未回原籍生产生活的,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权,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