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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甲房开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房开公司。在此之前本人向甲房开购买了一个车位,有发票合同证明
原甲房开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房开公司。在此之前本人向甲房开购买了一个车位,有发票合同证明 原甲房开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房开公司。在此之前本人向甲房开购买了一个车位,有发票合同证明。但甲公司将业务转让给乙公司后,乙公司不承认本人对该车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给出理由是:在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业务期间,小区张贴公告(仅此而已)通知业主进行发票更换,意在将业主对车位的购买发票将甲公司之名更换为乙公司。但通知不当。我该如何维权?
2023-08-31 15:20 ask202……(贵州-黔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08-31 21:22
需要处理解决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09-02 20:23
可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赵江涛律师  2023-08-31 15:24
你好: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维权 ;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微信手机同步)。
4 陈晓云律师  2023-09-15 08:27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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