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问题 我只一名在校大学生,想要在暑假体验一下社会。于是我在我家的喜家得饺子馆(宝泉岭分店)做服务员,但当我做到第四天的时候突然生病,于是在家休息了两天,但就在我休息的两天里,他家没有经我同意,又另聘服务员,单方结束我的工作,同时并以各种理由不给我发放工资,他事先规定我没有使用期,我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他不给我发放工资是否合理?是否侵犯了我的自身利益?我是否应追回我的工资?
2010-07-31 13:20 qJR5638(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07-31 13:58
不合理,可以起诉要求。
不过,没多少钱的话,诉讼时间成本也不低。
不过,没多少钱的话,诉讼时间成本也不低。
2 110网律师 2010-07-31 14:16
可以要求支付相应工资。
3 赵江涛律师 2010-07-31 15:07
不合理
4 孙新律师 2010-07-31 15:36
可要求支付你的工资
5 李建成律师 2010-07-31 16:00
可以要求你工作实际天数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