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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么办?是一定要承担住院费用吗?
我们该怎么办?是一定要承担住院费用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下列事件该如何处理。事例:半个月前老公开车去修理厂做四轮定位,车子修好后倒车出门,结果遇一70岁老妪从车侧边捡一饮料瓶子,内有半瓶水,当时正慢慢倒车,所以车未熄火。可那老妪居然拿着瓶子站在车后倒水,遗憾的是倒车居然摄像头并没看见老妪,所以刚好把她给碰倒坐地,真的只是轻轻一碰,旁边的人喊了下就停了,老公出于责任就立刻将老妪送去医院检查了,由于当时车身只是刚刚挨着她的腿部所以送去检查时拍片子都是检查腿部,发现没问题后,给予了精神慰问金。正好此老妪又是我们县交通局局长的母亲,和局长好话说了下算是把钱包的600多元掏干了事,然后各自回家。可是事发过半个多月后老妪因腰部骨折再次进医院住院,其家人推说是上次被碰伤。并要我们承担其住院间全部费用,可是我们怀疑老妪腰伤是否是上次碰伤,若是上次所伤为何这么久才来医院住院?敬爱的律师们请帮忙提些实用性建议。谢谢拉!
2013-05-20 11:36 tb_748……(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5-20 11:38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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