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老屋补偿 你好,我是山东菏泽张庄的一名村民,我们村目前正在新农村建设,但是村支书他们只赔偿房屋面积,而且是三百多一平米,院子所占土地没收,请问他们的做法合理吗
2013-05-20 10:51 裴臣臣(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5-20 10:54
应当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2 孙新律师 2013-05-20 11:34
不合理就不签拆迁协议。
3 孙新律师 2013-05-20 11:43
按当地公告的拆迁政策办理
4 齐志龙律师 2013-05-20 14:25
不合理可以拒绝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5 孙新律师 2013-05-20 15:02
你好,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来执行,如果不合理,你可以拒绝签协议
6 孙新律师 2013-05-20 17:08
具体拆迁补偿根据当地拆迁整合政策确定
7 刘秀章律师 2013-05-20 18:10
可以拒绝,要求提高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