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农村家里给的地离婚时怎么分 我是2009年结婚的,但是由于一些原因2010年就离婚了,但是后来又复婚了。但是现在两人感情还是破裂,结婚前他家给的地是注册在我丈夫名下的,还有一处房产,但婚后他的父母是拿着我们的地租钱给我们换这个房贷的,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分割!我们的地租钱就是一直掌握在公婆的手里,现在我又没有,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2013-05-20 10:01 孙慧杰(河北-秦皇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5-20 10:03
土地和房子是男方婚前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
2 王晔律师 2013-05-20 10:10
土地和房子是男方婚前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