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递交了辞职申请,内容简述:因个人原因,辞职,望批准。 问题: 1月25日递交了辞职申请,内容简述:因个人原因,辞职,望批准。 问题:1,辞职申请是不是必须单位批准,员工才能离职? 2,如果单位批准了,那么离职日期是双方协商?还是单位指定?还是1月25日后数三十天? 3,如果是单位指定了离职日期,且指定的离职日期比劳动合同正常到期还要晚,那么员工离职是按照劳动合同到期计?还是按照辞职申请批准的离职日期计? 4,辞职申请递交后,后续的流程有哪些? 5,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员工需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如果需要提前通知,辞职申请算不算提前通知行为?
2023-06-17 08:11 c230617aG(江苏-镇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3-06-17 08:23
你建议谨慎处理,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3-06-17 08:50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06-17 09:09
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来维权的
4 赵江涛律师 2023-06-17 09:08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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