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因此失去继承权吗?? 本人父亲前两年去世了,母亲已移民到美国数年,二人仍然保持夫妻关系,直到上一年母亲在美国因病去世,二人均没有立下遗嘱。本人本与三弟住在同一间房子,但三弟提出分家因协商不成,一直僵持。最近三弟连同二弟找来两位叔伯作证人,说母亲临终前口头承诺将房子给与三弟,我们没有权利住在这里。三弟向法院提出起诉我侵占他的房子,现法院传召我上庭,那么我还拥有房子的继承权吗,我侵占他的房子吗??谢谢帮忙解答。。
2010-07-31 00:38 老友鬼鬼(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屈增辉律师 2010-07-31 00:54
你的继承权必须书面声明放弃,而对于你母亲的口头遗嘱问题 你可以搜集证据 看看是否真实
2 110网律师 2010-07-31 01:04
对方的人证必须由法庭质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你应当也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3 110网律师 2010-07-31 07:40
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见证人最好有当时的主治医生,才更有说服力。你母亲仅能处理属于她的那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