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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延长老中医药人员离休退休年龄意见的复函——这个复函现在还有效吗?
劳动人事部关于延长老中医药人员离休退休年龄意见的复函——这个复函现在还有效吗? 我1963年11月出生,现为公立医院的主管中药师(中级职称),从事中药工作40年,也就是说在2023年11月将要退休了。考虑身体状态很好,60岁说老不老,说小也不小,但一但息在家里知识和技术也就丢了,且突然息在家里对身体也是不太好的。医院实际很缺少我们这些老中医、中药人员,且国家还提出了2025振兴中医药发展,不知上述劳动人事部的复函是否还有效?
2023-04-24 14:28 wangbi……(安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3-04-24 14:30
你好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可以联系我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04-25 14:45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3-05-04 12:06
搜集证据仲裁
4 韩委志律师  2023-04-24 16:50
申请仲裁维权可以联系我
5 朱君秀律师  2023-04-27 06:43
答:复函有针对性的个案,明确说明“今后如有新规定,再按新规定办理”。《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已经有新的规定。
特别提示:专家离休退休后,如身体尚好,可以接受部门或单位的聘请,担任科学技术或文化艺术顾问,也可以直接承担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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