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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高压线触电身亡
10KV高压线触电身亡 10KV高压线离居民建筑水平距离大概2.5M,在修理晾衣架时不小心被电死了。请问可以申请赔偿吗?如果打官司能打赢吗?已经去过供电所了,供电所说属于安全距离,他们没什么责任,只能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但是网上写安全距离有很多说法,1.5M,3M,5M的都有。在佛山的律师可以实地了解情况,我们想请律师。其他地方的律师希望你们帮忙出出主意。在此跪求!
2013-05-18 17:52 yifeng……(广东-佛山) 已有 27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5-18 18:05
可以的一定胜诉的。
2 110网律师  2013-05-18 18:23
高压电是承担的无过责任原则,只要你能证明受害人没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则可以获得赔偿:
四个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条件: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是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是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3 孔令威律师  2013-05-18 18:29
施工方或者工程单位需要承担责任,政府部门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4 赵亮律师  2013-05-18 18:30
高压线致人死亡是无过错责任,更何况供电所在高压线经过区域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线与房屋之间的距离无关。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5-18 18:48

1,关于赔偿责任的确定。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本案死者触电死亡时本身是没有过错的,那么高压线的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第二条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但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四)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3-05-18 18:34
直接委托本地律师诉讼索赔,应该胜诉。
6 江珍来律师  2013-05-18 19:43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其中,死亡赔偿金根据户籍不同相差也很大,如果农村户籍在城里工作一年以上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经常居住在城里,这样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7 刘健雄律师  2013-05-18 20:49
建议与律师面谈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5-18 21:27
你好,可以找该地段的高压电线的管理人,一般为该地区的供电局。高压触电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你们的案子赢面较大。
9 110网律师  2013-05-18 21:29
可以找该地段的高压电线的管理人,一般为该地区的供电局。高压触电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你们的案子胜诉的可能性很大,欢迎来电咨询
10 110网律师  2013-05-18 22:02
您这个高压线所有者肯定有责任,首先,供电部门说无责任,就请其出示相关法律法规,到底是根据哪条无责任。其次,对死因要进行专业鉴定,其距离到是否属于国家相关标准,高压线致死的因果关系中高压线所有者的过错与死者的过错是怎样的。再次,必须理顺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进行谈判,打不成和解,就只有走诉讼这条路,加油。
11 陈健辉律师  2013-05-18 22:05
施工方或者工程单位需要承担责任,政府部门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12 110网律师  2013-05-18 22:28
最好是委托当地的律师来处理,这样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权益
13 曾令栋律师  2013-05-19 00:26
外地律师同样也可以前往现场勘查
14 孙新律师  2013-05-19 01:16
高压线致人死亡是无过错责任,供电所在高压线经过区域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线与房屋之间的距离无关。
        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本案死者触电死亡时本身是没有过错的, 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由电力设施产权人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15 孙新律师  2013-05-19 06:56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16 孙新律师  2013-05-19 08:10
你可以以有关部门存在未尽到安全警示提醒义务的过错为由,要求相关部门承担一定责任,具体结果应结合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力来决定。
17 110网律师  2013-05-19 08:40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kV以下:1.0米; 

  1kV-10kV:1.5米, 

  35kV:3.0米, 

  66kV-110kV:4.0米, 

  154kV-220kV:5.0米, 

  330kV:6.0米, 

  500kV:8.5米。
18 110网律师  2013-05-19 08:48
找当地律师计算诉请数额,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最好。
19 王晔律师  2013-05-19 09:44
高压线致人死亡是无过错责任,供电所在高压线经过区域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线与房屋之间的距离无关。对死因要进行专业鉴定,其距离是否属于国家相关标准,高压线致死的因果关系中高压线所有者的过错与死者的过错是怎样的。再次,必须理顺相关证据,形成证据链条,进行谈判,打不成和解,就只有走诉讼这条路,加油。
20 110网律师  2013-05-19 13:17
可要求管理者赔偿。
21 何峤巍律师  2013-05-19 17:18
应属赔偿范围。电力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赔偿责任。
22 胡爱军律师  2013-05-20 08:03
供电部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死者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23 徐道德律师  2013-05-20 15:00
我个人意见:你有胜诉的可能性,具体多少大不好说,因为审判案件的的法官不是律师,即便跟你说个胜诉的概率也仅仅是个人意见。
反之,如果你不起诉你肯定拿不到赔偿款。
因此,起诉了就有可能胜诉。
24 110网律师  2013-05-20 18:36
首先你的了解,你的建筑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一般高压线下建筑物有具体的高度规定。
25 110网律师  2013-05-20 21:07
你好,你这种问题我们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您好是可以胜诉的
2.可以要求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的必要抚养费。
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26 王德华律师  2013-05-21 16:01
死者触电死亡时本身是没有过错的,那么高压线的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7 罗时光律师  2013-05-22 15:08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因为1KV以上的电压就是高压,这时供电公司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不管自己有没有过错都可以找供电公司赔偿,我处理过类似的案件,法院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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