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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法院判决支付截止到2019年11月的房租5000多元
2019年11月法院判决支付截止到2019年11月的房租5000多元 2019年11月法院判决支付截止到2019年11月的房租5000多元,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腾退房屋,之后便后搬离房屋。2022年1月,法院强制执行要支付房屋租金18000多元。这个应该是把2020年和2021年的租金都算上了,但是2019年底就搬走了。2020年2021年不应该承担房租了,请问这个要怎么处理呢?
2023-04-09 11:07 ask202……(云南-昆明)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04-09 11:18
可直接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3-04-09 11:24
你好,可以提出异议的啊
3 吴宇鹏律师  电话:01053670383  2023-04-09 12:08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有任何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左侧电话进行详细沟通。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04-09 20:39
这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5 魏伟律师  2023-04-09 11:52
按强制执行金额执行
6 赵江涛律师  2023-04-09 12:30
可以提出异议
7 陈晓云律师  2023-04-09 16:04
实际腾退后不用支付房租
8 施琦律师  2023-04-10 22:12
你好,判决如果没有上诉就需要按照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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