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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予补偿非法拆迁天理不容
未予补偿非法拆迁天理不容 我家房屋位于市中轴线临街门脸经营十余年,全国连锁店吉祥馄饨,现浙商非法强拆,而且有人替签补偿协议,数额巨大,不知去向,怎样维护合法权益,追究责任。
2013-05-18 07:51 QQ2143……(河北)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5-18 08:01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2 王学福律师  2013-05-18 08:24
可以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3-05-18 09:45
我的想法:第一、把你的房子外面、里面的情况,采用录像和拍照的形式,先留下证据;第二、在强拆的时候,该报警就报警;第三、将强拆的单位举报规划局和建设局;第四、依照强拆方的情形,选择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4 王晔律师  2013-05-18 10:44
把你的房子外面、里面的情况,采用录像和拍照的形式,先留下证据;在强拆的时候,该报警就报警;将强拆的单位举报到规划局和建设局;依照强拆方的情形,选择是提起民事诉讼或是行政诉讼。
5 常律师律师  2013-05-18 18:27
起诉要求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 傅栋梁律师  2013-05-19 21:49
你好,这位朋友,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严格的征收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拆,未补先拆,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立项计划等硬性规定实施征收的违法,特建议: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为准。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工。
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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