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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没有性生活,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离婚能要求赔偿吗? 我与我妻子(王某)经过相亲认识后十几天在家长的要求下订婚,订婚时给女方订金十万八。订婚后王某去外地打工,我和她联系一段时间后,双方都不是特别喜欢对方,但最后还是约定:在订婚后一年结婚,结婚后双方再培养感情,而且二年内不生小孩。
结婚后,我跟随王某去外地打工一年。在这一年,王某一直抗拒与我发生性关系。今年我们感觉过不下去了,决定离婚。我想咨询,离婚后,我能否要求王某退还订婚时给的订金与之后操办结婚前后所花费的十五万元,共计二十五万元?能否要求王某赔偿其它的精神损失之类的费用?
2013-05-17 23:32 cnitxi……(浙江-绍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年05月17日 23时37分
可以主张退还彩礼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5-17 23:42
没有赔偿。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5-18 06:05
这种情况,不会获得赔偿的。
4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05-18 09:42
没有赔偿,可以主张退还彩礼
5 张  静律师  2013-05-18 06:29
不能要求赔偿
6 陈晓云律师  2013-05-18 09:12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没有性生活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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