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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律师您好:
    我在的公司05年筹办市场运作房,05年我报名申请了一套,公司给予了我一个名额,当初交了1000元的首付款,当时没有签购房合同。因公司迟迟没有开工建设,06年我结婚,到了07年公司开始建设05年我们报名的房子,07年与我们签订购房合同,我与妻子去签订了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11年我们离婚,由于房屋没有房产证,法院判给我使用。我一次性补偿了她租房房屋帮助金3万多,她搬出去了。请问律师现在我想将这套房子退后公司或者卖了房子,我前妻她有权干涉吗?或者我自己处理了要分给她或赔偿她骂?
2013-05-17 23:22 zhang7……(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5月17日 23时37分
在你们的离婚判决上已经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做了明确的处理,房子归你,你补偿她三万元钱,因此,你的前妻对该房屋没有任何权利,你可以做出处理,但你不能侵害到孩子对该房屋享有的权利。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5-17 23:48
你的前妻对该房屋没有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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