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 2007年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村集体有一块土地已三通一平 我的问题是: 2007年在佛山市南海区农村,村集体有一块土地已三通一平,需要建一座商业大楼,约6000平方米每层,建三层。有本村村民有资金垫付建筑费。合同中他引用现时规定,获得二、三层楼的四拾年使用期。请问国家有这个规定吗?
2023-01-16 12:45 ask202……(广东-佛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3-01-16 12:56
你好!没有。
2 吴宇鹏律师 电话:01053670383 2023-01-27 19:48
没有的,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微信(电话同号)与我详细沟通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01-29 17:42
可以直接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