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归属 律师,你好,我与我爱人2007年结婚,他之前曾有一段婚姻,2005年离婚,他与前妻有一套单位福利分房,当时房款系双方老人出钱,每家约出三万多。离婚时,口头约定房子归他,他把福利分房缴纳的房款给前妻,前妻搬走,离婚协议关于房产一栏填无。他们离婚后包括与我结婚后,他共计给前妻六万多元(相当于当时福利分房的房款总额)。2008年也就是我们结婚后他们单位提出要办房产证,需要补交钱,是我帮他交的,当时也提供了他离婚的相关资料,及我的个人资料。可是现在房产证办下来是他和他前妻的名字,而且他前妻又提出要分这栋房子,请问他前妻的要求合法么?我的权益如何保障?谢谢
2013-05-16 17:44 垂笑百合(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5-16 20:42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2 苏耀峰律师 2013-05-16 19:53
不合法,协商不了起诉前妻要求产权证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