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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的纠纷
离婚后房产的纠纷 我们08年底离婚,有一个女孩,当时二岁多,协议上写的小孩监护权利归我,房子是贷款买的,当时写的是他的名字,是我们结婚贷款买的,房子就是一人一半的意思,我给他6万,房子归我,小孩扶养费之类都没写,这么久以来,我六万没给他,他也没付过抚养费,中间他有问我要钱,我给过他7600,打了收条,到现在二年多了,房子月供管理小孩抚养一直是我在打理,现在我想把房子银行的钱全还了,再去房产局更名,可现在我要给他钱,但他没付抚养费,其实这钱我可以不要给他的,可不给他就不会帮我更名,我要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和小孩的权益,还有就是我们当时房价是2000多。将投入的钱一人一半这样来分的,根本就没给小孩分一份,可现在房价涨了,我当时没给他钱,没更名好,假如他现在说我给他六万也不愿意协助我更名,说房价涨了,要我多给他钱的话,他有权力这样做吗?
2010-07-30 09:48 lcy317(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0-07-30 10:01
可以的,房子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但你们如有约定按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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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  2010-07-30 10:16
按离婚协议执行,在你支付6万后,可以要求男方办理更名手续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 刘江律师  2010-07-30 10:35
按照协议的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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