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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结婚证办过酒席后同居生了一个女儿后因男方家暴我提出离婚
无结婚证办过酒席后同居生了一个女儿后因男方家暴我提出离婚 11年年底男方经过媒人介绍成功后给了12000+5000开亲钱,并无结婚证。同居后半个月就出现了家暴世界怀孕期间也遭过5次毒打。生了女儿满一个月后家暴了后。后家接我回家。男方写下保证接我回去后一个半月惨遭下死手。扣留了我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其余东西。现在在想女儿的抚养问题男方是公务员。口口声声说不要孩子。可是我一点经济来源都没有。
请问我可不可以起诉把女儿判给男方。并搬回自己的嫁妆【家用电器】拿回自己的随身物品。
还有就是男方送给我的手机和首饰能要回吗?
2013-05-15 23:37 luo091……(四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谭彪律师  2013-05-16 09:34
一般2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婚后财产均分
2 110网律师  2013-05-16 09:53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可以直接分开即可。
孩子抚养权,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抚养会根据最有于孩子成长原则进行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抚养权是归女方。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按照风俗婚前支付的彩礼一般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是不用返还的。只有在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3-05-16 10:14
你好,回复如下:
1、你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协商分开即可;
2、可以要求法院判决抚养权,就你所述的情况判给对方的可能性更大;
3、可以拿回嫁妆,对方也有权要求你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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