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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赁合同上关于押金写的是“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整作为租赁押金
我的租赁合同上关于押金写的是“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整作为租赁押金 我的租赁合同上关于押金写的是“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整作为租赁押金,租赁期满时,乙方如不再续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时,甲方将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还给乙方”,而违约责任处又写明“在租赁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需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我要是提前退租属于违约行为,房东是否有权力既扣除我的押金又我要求支付违约金
2022-10-19 23:33 ask202……(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10-19 23:34
你好!无权
2 吴宇鹏律师  电话:01053670383  2022-10-20 00:06
是无权的,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或者添加微信(电话同号)与我详细沟通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10-20 09:18
你好,也是可以要求退还押金。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10-20 09:20
需要核实的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10-20 18:51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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