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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点事,8月9号被送看守所,8.26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放出来了,需要继续侦查
因为一点事,8月9号被送看守所,8.26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放出来了,需要继续侦查 因为一点事,8月9号被送看守所,8.26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放出来了,需要继续侦查。(因为证据不足,也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放罪了。)我想请问律师是不是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最多两个月呢?也就是说10.26号检察院再退回到公安局的话,公安局是不是要解除对我的强制措施了? 因为我的手机还在公安局。我就担心公安局不通知我。不还我手机
2022-10-16 09:16 暗里着迷(江西-赣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2-10-16 09:24
没有证据可以要求无罪释放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10-16 09:49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10-16 09:59
这是可以处理的
4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2-10-16 10:32
您好,好好沟通
5 李正律师  电话:18751966449  2022-10-16 11:11
涉及什么案件
6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10-16 11:48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的啊。
7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10-16 14:36
可直接按照处理主张来提交证明的
8 吴宇鹏律师  电话:01053670383  2022-10-21 14:07
既然是继续侦察,就由公安部门继续,不是现在就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侦查还没有证据,则无罪
9 肖广静律师  2022-10-16 09:51
要看具体侦查情况的
10 曹先坤律师  2022-10-16 11:17
可以到办案单位索要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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