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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经常以暴力手段殴打女方,经常实施冷暴力,对女方及孩子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经常以暴力手段殴打女方,经常实施冷暴力,对女方及孩子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经常以暴力手段殴打女方,经常实施冷暴力,对女方及孩子提无理且带有威胁性的要求,这种情况女方可否申请离婚
2022-09-17 17:11 c2209171wy(台湾-高雄)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2-09-17 20:13
申请离婚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9-17 21:46
你好,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09-17 23:43
不能协议离婚的只能诉讼解决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9-18 09:30
需要核实的
5 程金霞律师  电话:15906603573  2022-09-19 13:55
可以的。
6 赵江涛律师  2022-09-17 18:38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 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起诉;
我长期代理婚姻财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微.信手机同步)。
7 陈晓云律师  2022-09-17 20:52
可申请离婚
8 李大贺律师  2022-09-18 07:55
慎重考虑。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但在结婚和离婚这两个方面,我们都应当认真对待,不可随意。虽然我们常说“一对不幸的婚姻结束,意味着两对幸福的婚姻的开始”,但并不是每起离婚案件都是如此。我们都不希望离了一次,再离一次,然后成为习惯。因此,你要对自己目前的婚姻做好充分的考虑,如果有信心离婚后自己身心能够得到彻底的释放,有信心组成新的家庭,在这新的家庭中能够获得幸福或者说是更好,孩子能够更好的呵护,如此以来尽快离婚可能是最好的结果,而如果你对这些方面还没有准备好或还在纠结,我建议你在离与不离这方面,再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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