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引起的人身伤害,怎么追偿 您好!我们村公所在活动中心设置的篮球架已经几年没有维修过,脚架等已严重生锈,昨天小孩在打篮球的时候,在篮圈上面吊了一下,篮球架就倒了,压到了小孩的脚面,医药费花费了3千多。村委会作为公共设施的管理人,没来关注一下小孩的受伤的情况,居然还说要我赔钱修篮球架,还威胁报派出所?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小孩有多大责任?村委会的做法对吗?我该如何维权?
2022-09-11 12:19 bdpzzx(四川)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22-09-11 12:24
都有责任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9-11 12:39
你好,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2-09-11 13:28
您好,搜集证据,起诉索赔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9-11 13:38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并且提交证明的
5 惠友波律师 电话:15855177362 2022-09-11 15:36
搜集证据,直接起诉
6 陈铠楷律师 2022-09-11 12:21
。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7 曹先坤律师 2022-09-11 12:27
起诉维权
8 四川烨律律所律师 2022-09-11 13:10
可以协商要求赔偿的
9 赵江涛律师 2022-09-11 15:26
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