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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监护
关于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监护 你好,如果父母双方因过失伤人,都被关押监狱,家中有一未成年小孩,没人监护,我作为小孩的姐姐,我已是成年人,是不是就成为小孩的监护人了?如果我作为姐姐,不监护要受到法律制裁吗?
2013-05-14 20:21 nimein……(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5-14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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