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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产权及遗产继承
关于房屋产权及遗产继承 我们一家(我和父母)现在居住的是集体产权房(单位分配),分配给家父的,我可以买下成为私人产权吗?户主可以写我的名字吗?
父亲、爷爷、叔叔曾在一个单位,我买下个人产权后,其他亲属(叔叔、姑姑)可以要求这个房子作为爷爷的遗产分配吗?
2009-01-04 18:01 朱雀007(辽宁-营口)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1月04日 19时19分
集体产权房,实际上是单位给予自己员工的一项福利,产权人是单位,但实际使用人是员工家庭或是个人,一般情况下,有权买下该房屋产权的人应为单位员工(即承租代表人),但如果公有住房使用权证书上列明了数位共有人,单位有权将房屋卖给其中的任何一个,这是单位的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另外,如前你所述,该房屋是单位分配给你父亲的,如果在共有人栏,你爷爷没有被列明是共有人,则因其不享有该房屋的财产份额,无财产权利,故你爷爷去世后,对该房屋也不存在所谓的遗产继承问题.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04 18:06
单位同意的,可以;购买后,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3 周泽高律师  2009-01-04 18:17
你是否可以购买要看单位的意见!如果你购买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他人无权。
4 舒瑜律师  2009-01-04 18:19
单位同意的,可以购买。
房产证上你为所有权人的,你就是产权人,不是你爷爷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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