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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3万可以不交吗?村里可以收回土地?
我的3万可以不交吗?村里可以收回土地? 2010年5月份我从墩头镇仇湖盛庆富处转租128.2亩池塘搞水产养殖,当时有我和他签订的转租合同(上面也有村盖章,签名和镇经管站盖章)。从2010年5月到2013年6月3年的租金全部都是由盛庆富一人来我处收取(每次村里没有人陪同),并在合同后面注明,然后他上交村里。今年4月这人不知去向,但在3月8日他从我这里收取的3万租金(有收条和电话录音以及刷卡凭证)村里不承认。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村里有权收回池塘吗?那3万我可以作为租金吗?(盛庆富与村里签订的合同我有一份副本)
2013-05-14 20:08 卢厚军(江苏-南通)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14 20:14
你好:可以的
2 110网律师  2013-05-14 21:49
若转租合同中经营期限不超过原租赁合同,根据你陈述的情况,转租合同中应该没有盛庆富代收租金的约定,但根据这几年的租金收取惯例,可以认为盛的行为,为村的默示,你的证据能够证明你已付租金。因此,村无权收回,可以作为租金。
希望上述建议对你有所帮助。
3 110网律师  2013-05-15 11:29
转租合同上有村委会的盖章,表示他们是认可你们之间的合同的,在你们的合同到期前无权收回池塘。村里收不到租金,他的合同相对人是盛庆富,而不是你,也无权向你索要租金。你的三万元可以证明你已经交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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