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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与二房东A签订租房合同,付了2500押金,9月A说以后房租转给他叔B,电费也是缴给B
去年7月与二房东A签订租房合同,付了2500押金,9月A说以后房租转给他叔B,电费也是缴给B 去年7月与二房东A签订租房合同,付了2500押金,9月A说以后房租转给他叔B,电费也是缴给B。今年7月房租到期与B联系续租,没有验房直接签的合同,过了一个月才发现新合同上有一栏“房租押金收据”写收到承租人押金2000元。现在证据有给A和B的微信转账记录。请问应采取什么措施才能避免将来退房时被抵赖押金金额?
2022-08-06 12:15 ask202……(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2-08-06 12:18
你好!可以向对方发函处理。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8-06 12:49
你好,要看具体操作模式才能确定,最好是直接和房东签。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8-06 14:56
可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4 韩委志律师  2022-08-06 15:53
可以向对方发函处理。
5 代雨庭律师  2022-08-08 09:58
可要发律师函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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