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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后对方要误工费和折旧费,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两车相撞后对方要误工费和折旧费,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我们两个都是机动车,两家的车都是新车,当时没报警,我说愿意给他修车,但是后来没达成,就报警了,现在没现场,交警还没下责任书,也经过物价部门的鉴定了,可是对方除了修车款外还要其他费用,我就是想问,假如判我责任大一点的话,我除了修车费以外不陪他其他的要求,他要是起拆我的话,法律上会判我给他这些费用吗?这和交警判我责任大小有直接关系吗?(现在是双方修车都在交强险范围内)
2013-05-14 12:17 bbkbbg(河南-漯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5-14 12:19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110网律师  2013-05-14 12:41
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确定对方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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