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及诉讼 本人在海口申请安居房,申请时未注意到相关政策文件条款“申请安居房前须退出公租房补贴”,安居房审核时才被告知不符合此条款。但是,本人咨询过,此条款不合理,应当解释为“安居房批准时才取消公租房补贴”,并且本人提交安居房资料前,未曾享受过公租房补贴,是提交资料后才开始收到公租房补贴的。本人已申请行政复议,立案了。同时本人也多次行政投诉到市政府,得到的小道消息是行政复议不通过(行政复议时效未到,行政复议机关还未给我回复)。现在除了等还能做什么吗?如果行政复议不通过,我还想行政诉讼。
2022-06-22 09:22 ask202……(海南-海口)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2-06-22 09:30
你好,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2-06-22 09:39
联系我, 教你怎么做, 详细解答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6-22 10:01
可以直接按照复议来维权的,并且提交证明 的
4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22-06-22 10:17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06-22 11:17
看具体证据分析
6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2-06-22 11:35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7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22-06-22 23:58
可以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