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生伤害事宜 机动车是主干道,由北向南行驶,时速是65~69码,改路的标准时速是50码。电瓶车是小路由东向西行驶。穿过该主干道的路口时,被机动车撞到,当场死亡。电瓶车主是已经快要过这个主干路口时被机动车撞的,(已经过了该主干路的3分之2)而且电瓶车主的车与人都是摔倒在靠右边的河岸边,并不在水泥路上或者是马路中间。请问这个应该是怎么判定事故责任?期待尽快的回复,谢谢。
2013-05-13 17:04 antian……(上海-崇明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13 17:08
关于责任比例,一般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2 王晔律师 2013-05-13 17:27
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认定书为准进行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5-13 17:4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4 110网律师 2013-05-13 18:05
如果事故发生地有交通讯号灯,按照交通讯号指示判定;如果没有交通讯号灯,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判定。从对事故的表述来看,电瓶车是从辅路入主路,应该停车瞭望确保安全才能通过。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对受害人来说非常关键,涉及到赔偿及肇事方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另外,该处是否安装摄像监控,如有,要求交警调取,以便查明事故真相,判定责任。
5 张向锋律师 2013-05-13 21:27
由交警依据现场情况划分双方责任。
6 代雨庭律师 2013-05-14 07:39
以交警对事故责任认定为准。如果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7 110网律师 2013-05-14 10:24
一般是同等责任,责任划分是依据行为而不是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