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投资大陆被征收补偿適用(两岸投资保护协议)吗? 03年从台湾至福建福清漁溪投资养猪业05年第一批生猪出栏每头即赔200元.赔到剩一个猪场.至今没有额外收入.当中送过报纸.干过仲介都没能赚钱06年时曾向当地台办请求支援想再另起炉灶(重养).但最后没下文.只好將一部分场出租.一家四囗以收租度曰.现任内地老婆因此.數度要赶我出去.真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现又逢当地政府汚染整治必需拆除猪场.但补偿不足兴建的工资.经查今年通过的.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及促进协议条例.拆除单位说不適用我场的市价补偿.対此顕然不公平.该条例不能为台商的投资保障.我卒身当作.先烈抗争牺牲来喚起.本条例的实踐应是值得.之前为此事曾向国务院台办.福建省台办.福清市台办.漁溪镇拆迁単位反应.不是没回应.就是推来推去.在投诉无门.深感絕望.只好懇求律师们能为我们伸屈!
2013-05-13 07:50 183501……(福建-福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05-13 10:03
可以争取依法赔偿,方便时电话联系我面谈。
2 110网律师 2013-05-13 11:11
可以争取依法赔偿,方便时电话联系我面谈。
3 林传雄律师 2013-05-13 11:21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3-05-23 09:36
我只解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