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监护人的职责和权利 我今年50多岁了,父母都过世了,我们共兄弟3人,我是老2,弟弟患有精神病,已经10多年了.现在在精神病院住着.我是他的监护人.哥哥近10年不问弟弟情况并10年没去看过弟弟了.(医院有探试病人的记录)原来弟弟有一套1居房产,地址离我家比较远.这么多年一直出租,租金都用在弟弟的治疗和生活必需品上,但是最近我把弟弟的1居室换到我家的小区内了,换了一套2居室(是弟弟的名)这样一来他出院后,我照顾他比较方便.但是现在哥哥询问弟弟房产.我请问我这样做有何不妥吗?精神病的监护人都有哪些职责和权利呢?
2009-01-04 14:58 qingmm(北京-海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04 15:12
并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的。
2 孙新律师 2009-01-04 15:17
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
3 赵江涛律师 2009-01-04 15:33
不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就可以。
4 舒瑜律师 2009-01-04 16:10
只要不损害监护人的利益即可。
5 孙新律师 2009-01-04 16:21
你应经过监护人的同意。
6 祝永根律师 2009-01-06 21:07
你好!
没有损害病人的合法权益的,当然可以!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没有损害病人的合法权益的,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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