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立案监督,感觉不立案理由不合理,但又不知道如何反驳。 我遇到朋友借贷式诈骗,案情就是朋友在外已经深陷巨债,隐瞒事实,还继续虚构谎言向我借钱,然后用于赌博挥霍及亏空,最后导致无力偿还。我申请立案监督,检察院给我不立案的结果是,她在向我借钱的时候,她还没有离婚,那个时候她家里是有能力偿还,只是后面离婚了,她家人不愿意帮还了,是后面没有偿还能力,后面没有偿还不能代表前面没有偿还能力,所以不构成非法占有。诈骗罪不成立,我不知道这个理由合理不?还说已经深陷巨债,隐瞒事实,还继续虚构谎言向我借钱,然后用于赌博挥霍及亏空,最后导致无力偿还。这个只能是金融领域的司法解释。说朋友与朋友之前借钱不还不能用这个解说。谁能帮我想个回怼的解释吗?
2022-05-19 18:20 wed112(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2年05月19日 18时39分
怼回去对你不利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2-05-19 18:29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纠纷的,并且提交证明
3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2-05-19 18:30
你好,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也不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4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2-05-19 18:34
可以委托律师写申请材料
5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2-05-20 10:47
您好,可以报警
6 魏伟律师 2022-05-19 18:28
要看在借你款之前有无判决不还案例
7 龙成律师 2022-05-19 18:46
建议找律师。
8 四川烨律律所律师 2022-05-19 19:12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