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分配问题 新公司C有六个股东,由两个公司以下称公司A公司B合并后组建而成,主要由公司A负责人与公司B负责人投资而成,其余4人作为股东并未投入一分钱,而是以能力形式入股。问并未投钱入股如需要产生法律效益的是否需要进行工商局备案。如不需要进行工商局备案,那如何处理。
2013-05-12 19:51 qouwen(广西-南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年05月12日 20时41分
根据你说的情况C公司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你所说的能力我理解为劳务出资,这是法律所禁止的。
题外话: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 我的补充: 2013-05-12 20:42
题外话: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形式出资。 我的补充: 2013-05-12 20:42
只有A和B是公司的股东,其他4人只能算“打工仔”。
2 110网律师 2013-05-12 20:08
股东名册需登记备案
3 王学福律师 2013-05-12 20:22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
4 韦云律师 2013-05-12 20:46
需签定协议并备案。
5 2013-05-13 00:03
需要产生怎样的法律效益?
想让未投钱打工仔成为股东的,需由A、B将自己的股权赠与4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想让未投钱打工仔只分享盈利的,签订协议即可。
需要对打工仔进行股权激励的,设定股权激励计划,签订协议。
想让未投钱打工仔成为股东的,需由A、B将自己的股权赠与4人,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想让未投钱打工仔只分享盈利的,签订协议即可。
需要对打工仔进行股权激励的,设定股权激励计划,签订协议。